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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4-10-10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0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对象管理办法(试行)

一、日常管理

  (一)日常管理主要由住培职能管理部门、培训科室共同组织实施,上下有序街接、规范管理。

  (二)培训对象是住培基地住院医师的组成部分,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三)培训对象应认真履行《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管理办法(试行)》.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者,教学部将责其离岗教育,离岗期间扣发劳动补贴。

  (四)培训对象应按计划轮转科室,个人或科室不得擅自调整轮转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个人或科室,需向教学部申请,获批后方可调整。

  (五)对于培训对象实行班级管理制和班长负责制。

  (六)培训科室应建立完备的培训档案,及时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变更与归档.培训专业应与招录专业、上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专业及国家中医住培平台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七)住培基地应完善培训对象党团组织建设,成立或加入我院党支部、党小组和团支部等,充分发挥各类组织作用,加强其自我管理。

  (八)定期加强培训对象的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人文与伦理等教育,使学员其备良好的政治修养和职业素质,动态掌握学员学习和心理状态。

  (九)定期组织培训对象座谈会,随时了解培训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其在工作、学习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十)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不得回原单位工作,培训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原单位,不得在住培基地逗留。

  (十一)培训期间遇到不可抗拒的人事变动,我院将做好人事相关信息变更并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备。

  (十二)定期对培训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评价内容应围绕住院医师岗位胜任能力,如医学知识的掌握、中医思维的培养、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专业素养、医疗全局观等方面。

  (十三)在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中医住培医师应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并妥善保存,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四)各轮转科室对中医住培医师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例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教学部严格实施培训监督.中医住培医师完成规定科室的轮转后,各轮转科室按照培训内容及考核要求组织相应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培训档案。

  (十五)各轮转科室必须督促中医住培医师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和课程设计认真学习,组织学员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出科考核、师承考核、理论技能模块考核等。 

二、医疗活动管理

  (一)培训对象医疗活动管理主要由住培基地、培训科室和带教老师组织实施.应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秩序。

  (二)培训对象必须经过岗前教育、实践技能培训、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轮转科室。

  (三)轮转期间,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临床诊疗工作。

  (四)培训对象实行24小时住院制度,每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60小时。

  (五)培训对象应至少于交班前30分钟到达培训科室,完成预查房,做好晨交班和上级医师查房准备。

  (六)培训对象应于正常上班时问内,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时完成各项医疗活动,包括查房、病历书写、诊疗操作,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七)培训对象应根据住培I地、轮转科室的安排积极主动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包括医疗查房、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模拟教学、理论学习、学术交流等。

  (八)培训对象应根据培训计划参加教学门诊、跟师学习,按时完成跟师心得、医案整理等学习任务.

  (九)培训对象应参加住培基地组织的教学活动,如集体晚自习、学术讲座等.

  (十)培训对象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不能出科,应继续在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十一)培训对象在某一科室延长培训的时间,不能累计到下一科室。

三、请销假管理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服从医院、科室、教学秘书及指导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请假.如遇以下情况,教学部可酌情准假。

  1.病假:培训期问,因病不能继续轮转者,必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

  2.事假:因公请假者,需提供原单位相关证明;因个人等特殊情况请假者,需将请假详细理由填写至请假申请表;结婚、育产请很者,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原单位盖章.

  3.执业资格考试假: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点为西安市者,无考试假,按事假处理;赴外地参加考试者,请假不得超过5天(含周末).

  (二)请假7天以内,学员需埃写《映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逐级向带教老师、教学秘书、教学主任及科室主任请很后报至教学部,经批准盖章、科室备案后,方可离开岗位.

  (三)请假7天以上(含7天)2,天以内,学员需填写《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申请表》(附件2),由委派单位提出意见后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

  (四)请饭30天以上(含30天),学员需填写《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延期)申请表》(附件3),由委派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意见后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

  (五)请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3个月者,培训时间顺延3个月;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者,顺延6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1年者,顺延1年.

  (六)培训对象因故无法正常参加培训,需持《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申请表》,于假期结束后,及时联系教学部销假.未按时返院销假者,教学部将视情况产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特别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

  (七)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误的工作日,须在3年内补足.

  (八)培训对象在参加培训期间应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婚育假、丧假、探亲假等,但要服从培训科室值班安排;请假与法定节假日重叠.将不再享受法定节假日.

  (九)无故缺勤3天以上者,培训蕃地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的处罚.

  (十)在一个科室轮转期间,请病假、率假累计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

四、奖惩管理

  (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我院发放的劳动补贴,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认可.

  (二)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续作假者(包括主任、指导老师签名),一经查实,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不予认可,需重新按计划轮转.

  (三)不按轮转计划转科、出科未经考核者,视为培训无效.

  (四)每月发放补贴前,定期对上月出科考核结果进行统计,考勤合格但考核未通过者,扣除基地补助,仅发放国家级、省级补助.

  1.出科考核分为技能考核和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由轮转科室组织进行;理论考核由教学部统一组织(考试范围以中医执业医师大纲及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为主).

  2.出科理论考试成绩和住培医师每月绩效挂钩.即理论考核(含补考)未通过者(小于,ir,分),扣除当月住培补助中基地补贴部分;出科技能考核未通过者,按照医学模拟中心相关要求,要求住培医师自行利用工作外时问预约前往医学模拟中心进行实训练习,或参与医学模拟中心相关实训课程,修满相应学时后再次进行考核,考过为止.

  3.出科考核综合成绩由理论成绩和技能成绩共同构成,其中技能成绩占30%,理论成绩(含补考成绩)占70%.理论及技能考核均仅有一次补考机会.原则上,补考试题同正考试题同难度但不同内容,住培医师可通过题库完成相关学科的练习.

  4.出科综合成绩合格者允许进入下一科室轮转。否则,需在相关科室延长轮转1个月,延长轮转期间不发放住培补助.

  (五)请假3天以上,巧天以下者(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婚假除外),除扣除基地补助外,还需扣除国家及省级补助部分金额,当月补助扣除金额计算方法为:

  (生活补助+月份天数)二缺勤天数·扣除金额

  (六)无故缺勤者,除直接扣除墓地补助外,还需扣除国家及省级补助部分金领,当月补助扣除金领计算方法如上.

  (七)在一个科室轮转期间,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停发一个月劳动补贴,并办理延期手续.

  (八)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问,因结婚、生育及其他原因需暂修、退出、延期、终止培训的,由我院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本院人员经教学部、组织人事科审批后报省规培办公室审批).暂修、退出、延期培训者.停发劳动补贴;终止培训者,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劳动补贴.

  (九)培训过程中.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遭守劳动纪律者,视为出科考核成绩不合格,必须在该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培训期内不发放劳动补贴.

  (十)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有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不认真培训学习、缺乏团队合作、违反医德医风等问题者,将及时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给予警示.情节严重者可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后劝退或开除,并要求培训对象返还中央、省级财政及培训基地发放的住培补助.

  (十一)培训对象若无故不参加医疗活动或3次以上出科考核不合格者,经我院研究,可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终止培训.

  (十二)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诊疗操作常规造成医疗事故者,按有关管理条例,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培训,需追究刑事责任者移送司法机关.

  (十三)培训期间,教学部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中医住培医师”评选活动.对于工作积极认真,获带教老师好评,理论考核成绩优秀,出勤率超过90%的住培医师.我院将给予适当奖励并评选为优秀中医住培医师,优秀中医住培医师所占比例不超过20%.

  (十四)对有执业资格,并独立参与值班的中医住培医师,可发放夜班费。由所在培训科室负责统计工作量,并报计划财务部统一发放.

  (十五〕在全国中医住培年度理论水平测试中成绩在全国排名前100名(包含并列排名)的社会人住培医师和专硕学员,在其顺利完成规培轮转,过程考核及结业考核,同时满足我院招聘的墓本条件:

  1.应聘者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无我院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年龄等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者,提供留院工作机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住培医师人事待遇等同于硕士研究生.

  (十六)在全国中医住培年度理论水平测试中成绩在前100名(包含并列排名)的住培医师(包括专硕学员),均给与1000元/人的奖励.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申请表

      2.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申请表

      3.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延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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