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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10-10  作者:创始人  浏览量:0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中医住培”)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应以培养合格中医住院医师为目标,以医院为主体,推动带教医师专业化。坚 持党管人才、统筹规划,加强培训、分级管理原则,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条条本办法中的师资是指经过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墓地管理办公室遴选、取得带教资格、对培训对象进行临床指导的轮转科室带教医师,符合条件的师承指导老师,轮转科室的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一条教学主任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医学人才教育事业;

   ()担任轮转科室或教研室行政领导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评价能力;

   ()扎实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中医经典,在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

   ()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及以上,确有一定中医学术专长;

   ()接受省级以上教学主任培训,掌握国家中医住培政策、培训目标与标准。

   第二条带教医师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医学人才培养事业;

   ()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中医临床诊疗能力;

   ()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1年以上西学中培训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中医住培政策法规,掌握基本教学理念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指导培训对象撰写学术论文和开展基于临床问题与需求的科学研究;

   ()注重学习,接受院级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条师承指导老师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医学人才培养事业;

   ()系统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中医经典,在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

   ()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主治及以上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8年及以上、确有一定中医学术专长;

   ()熟悉中医住培政策法规,掌握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

   ()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和创新与传承能力,能够指导培训对象开展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及师承总结;

   ()注重学习,接受院级及以上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四条教学秘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医学人才培养事业;

   ()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年资中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或经过省级以上系统西学中培训合格的优秀主治医师;

   ()熟悉中医住培政策法规,掌握基本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与协调能力,有精力、热情和时间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注重学习,接受院级及以上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师资遴选与培训

   第一条师资遴选与聘任

   ()按照《第二章基本条件》严格师资准入要求,结合专业学科特点,按照学历、从事本专业时间、教学能力、个人素养等要求择优聘任;

   ()对违反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规范者采取一票否决,不予聘任;对发生医疗事故、教学事故者取消带教资格;

   ()师资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教学主任推荐、轮转科室主任审核上报,考核合格后聘任并颁发师资合格证书;

   ()师资遴选应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确保师资队伍的质量;

   ()中医住培领导小组在遴选轮转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时应优先选择教学主任、优秀带教医师;

   ()院级师资在经过培训考核且合格后,墓地将公布名单并进行聘用,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

   第二条院级师资培训

   ()院级师资培训应注重提高教师岗位胜任力,重点培训中医住培相关制度、中医住培要求、常用教学方法与理念、常用教学技巧、常用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评价反馈方法等;

   ()院级师资培训应每年至少组织1次,有计划、方案、组织、考核、登记统计,培训率应达到100%;

   ()院级师资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条骨干师资培训

  ()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应每3年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轮转科室应建立以教学主任为核心,教学秘书、3-5名骨干教师组成的带教师资团队,指导临床带教,开展质量监控,提高教学学术能力,发挥辐射影响作用;

 ()全科基层住培基地师资应参加我院统一培训计划,提高带教能力,满足全科住培师资的要求;

第四章师资考核、评价与激励

第一条师资考核、评价

()师资考核评价由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领导小组及职能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轮转科室配合,每年至少组织1。应制订计划方案,明确标准,得出评价与考核结论;

(二)师资考核评价工作实行全视角评价,评价主要包括学员评价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评价。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师生关系、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等。

()师资考核结果将和住培过程考核结果、结业考核结果、执业医师通过率挂钩,作为师资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师资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每年公布结果,对优秀带教医师进行表彰,对不合格者进一步培训或退出带教师资队伍;

()中医住培专家指导委员会及基地领导小组对师资考核、评价进行监督和指导,建立监督反馈机制,确保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避免流于形式;

()住培管理部门应及时对考核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反馈,指导轮转科室整改。

第二条师资奖励、激励

()建立师资绩效、表彰长效机制,对承担中医住培教学任务的各类师资给予教学绩效补助和激励褒奖机制;

()建立优秀师资评选制度,通过教师节、年终总结表彰等平台表彰优秀带教医师,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及国家级表彰;

()将住培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轮转科室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且权重不低于考核总分的50%;

()带教师资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与职称晋升、职务与岗位聘任挂钩,且在职称晋升、职务与岗位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权重;

()对优秀的带教医师在外出学习、课题申报等方面提供优先机会。

第三条师资处罚

()住培工作管理混乱、未按培训标准开展培训、编造虚假培训记录、出具虚假考核成绩等情况的轮转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我院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相应绩效、通报批评、撤销职务等处罚;

()对缺乏责任心,带教不认真、存在医德医风、师德问题和年底师资评价不合格的师资予以淘汰,并暂停或延缓其晋升、聘任新职务。

第五章退出制度

由带教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原由,报至教学部住培管理办公室批准后,交还带教证书方可退出。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条本办法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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