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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

时间:2014-11-28 10:48:48  来源:临床教学工作部  作者:临床教学工作部点击:

      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如下:

1、教学秘书须由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协助教研室主任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2、做好教研室主任与临床教学工作部及任课老师的桥梁作用,实施教学工作计划,编排教学进度表,制定科室实习、见习计划,并做好教研室有关文字记载工作及教研室文档管理工作。

3、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新教师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临床教学规章制度,组织安排听课、试讲及备课工作,并将每次活动内容做好记录。

4、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学查房,做好见习及实习医师管理工作,配合科室做好见实习生三级学科阶段考试(理论、操作)及考核工作,检查实习生的考勤情况。出科后将实习生考勤表与考核成绩一并交临床教学工作部。

5、认真听取各任课老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教研室主任报告并贯彻改进的措施。

6、根据有关规定管理教研室的电脑、教具、教学参考书。使用、借出要有登记,不得遗失。做好全年教研室有关教学物资计划及课时费的统计、领取与分发工作。

7、学期期末收集各位任课老师的试题,交教研室主任定题。参加答疑、监考、改卷、评卷及学生成绩上报工作。将成绩、分析结果(一式三份)存档及上报临床教学工作部、教务处。

8、学年教学结束后完成教学工作总结。

9、完成教研室主任交给的其他有关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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