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作者:创始人 浏览量:0次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理论、见习教学
的基本要求
教研室原则上应安排教学效果较好、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授课,保证课程的讲授质量。教研室须在接到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及教学进程计划表》1周内确定教师的教学分工安排并完成填写,教学部审核后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备案。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部下发的最终版课表(见习课同)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植自调、停课或者调换教师。如确需调课,教师需在OA系统上办理调停课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调课。
第二条 临床见习课教学的基本要求
见习课是临床医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临床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见习巩固对理论的理解,加强学生对临床基本操作和诊疗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临床能力,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方法。
(一)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好见习内容,编写各门课程《临床见习实训手册(教师版)》,确定见习课教学的具体项目和要求。由教学部统一收集、整理后印制成册。
任课教师应以《临床见习实训手册(教师版)》作为授课内容参考,并检查督导学生《临床见习实训手册》完成情况。
(二)教研室原则上应安排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负责见习课的教学工作,并指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见习课教学组长,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带教老师做好见习课记录和学生考勤。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的见习课成绩。
(三)教研室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以“团队为基础”和“自主学习”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研讨和实施,切实提高见习课的教学效果。见习课组长应定期参加教学部和教研室组织的见习课教学方法、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并开展组内研讨学习,促进教学水平共同提高。
(四)见习课教师须旁听相关课程理论大课,每学期至少3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了解所带课程基本要求,保证见习课的教学质量,并学习理论授课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