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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行政查房及奖惩制度

时间:2014-11-28 11:53:48  来源:临床教学工作部  作者:临床教学工作部点击:

      教学行政查房及奖惩制度:

1、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院性教学行政查房,每次检查2~3个教研室。

2、教学行政查房由分管院长主持,临床教学工作部具体安排对各教研室和临床科室进行教学质量和实习带教质量检查。

3、行政查房内容包括:各科室教学查房制度落实情况,实习医师大病历抽样检查、实习医师的操作技能检查、观摩带教教师床边教学及操作规范、专题病例讨论及病区讨论讲座等各项记录,以及科主任、教学秘书对教学的管理情况。

4、行政查房结束后,所有参加者集中,反馈检查结果,院长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要求,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评议。

5、行政查房评议按评议表逐条打分,并按总分予以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科室,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给予加分,总分低于80分科室年终给予扣分。评议结果同时列入档案并与科室评优和医院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附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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