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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规范

时间:2014-11-28 11:46:41  来源:临床教学工作部  作者:临床教学工作部点击:

         一、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守教学工作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敬业勤奋,具有为社会主义祖国培养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的坚定信念。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仪表形象。注重师德师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时时处处以高尚的思想情操、高雅得体的言行举止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3、熟悉并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各种教学指导文件,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讲师以上教师必须具有编写教学大纲、教材、实验指导、毕业实习大纲、教学进度表以及各种试题的能力。

4、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认真对待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阅卷及考试成绩分析等各项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不误课、不随意找人代课;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教学原则,杜绝各类教学差错、事故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事件的发生。

5、认真学习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掌握教学规律,研究临床教学工作部法,增强教学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广泛听取关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不断总结教书育人的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必须具有组织和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争取承担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争取获得成果与奖励。

6、具有应用外语教学的能力,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开展双语教学。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和现代教育手段,以及获取网络信息开展多媒体教学的能力。

7、树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努力进行启发式教学,坚持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双向活动。

8、关心学科发展建设,具有团结合作、改革进取的精神,具有提高学科学术地位和教学质量的集体观念。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活动,特别是教学改革活动,虚心学习,博采众长,力争形成独立的教学风格,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9、注重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养成终身学习、不断追求新知识和新技术以及业务上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积极争取深造、进修、阶段性专门学习的机会,努力完善自我。

10、高级教师、高年资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指导青年教师的进步,应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业务学习、备课、试讲等,积极引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努力造就一支后备力量雄厚的学科师资队伍。

二、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应依据各级技术职称岗位职责要求,着重考核以下内容:

1、教师职业道德表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情况。

2、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工作量。

3、同行专家及学生对其教学水平的评价。

4、外语水平、讲授双语教学情况。

5、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CAI教学或网络教学等情况。

6、学习掌握教育基本理论情况、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水平和成果。

7、遵守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情况。

三、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方式:

由教研室对教师进行平时的单项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床教学工作部组织教学督导组进行随机听课抽查考核、学生网络测评、并结合行政教学查房进行综合考核。教师的教学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务晋升、聘任使用、培训提高、年终评优等相结合,并实行“教学一票否决”。

四、“教学一票否决”制度是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学校和学院可视情况取消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缓聘、解聘相应教师职务,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教师资格。

1、用错误思想误导学生者。

2、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公德、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以及不愿承担或拒绝接受教研室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其他教学相关任务者。

3、教授、副教授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或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要求者。

4、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工作不认真,教学工作综合考评不合格者。

5、有教学事故或差错,按规定应缓评或缓聘者,处理标准见《陕西中医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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